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新式罵人法

其實標題應該可以直接開成一個新目錄。

今天中午浮上地面覓食的時候,看到一個走路走很奇怪的商院女生。
(不要問我怎麼知道她是商學院的如果你在東吳待了兩年以上還不能在兩秒內分辨商學院和法學院學生的不同表示你早該因為翹課而被二掉)
以下開始言語攻擊:「你不覺得那個女生走路很怪嗎......左腳內八右腳踝往左邊平移。這種人一定是上公車的時候悠遊卡刷過去會嗶嗶嗶三聲的那種,我絕對會讓位給她。(←台北國人才懂。身心障礙者皆適用。)」
然後我就被校園霸凌了。

其實還有一個梗是在公證法期間蹦出來的,可是我現在忘的一乾二淨。

2 則留言:

kazu 提到...

我想起來了!
是朱自清的背影

Shou 提到...

耶!我要來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