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如何分辨法律人

他人:「你腦殘喔!」
法律系學生:「你可以告你媽不完全給付或物之瑕疵擔保,競合請看77年第七次民庭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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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幹、我今天邊考試邊經痛,超衰的。」
法律系學生:「我的期末考和經痛競合了,而且是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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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對著夫妻出軌案)閹了他!」
法律系學生:「等被告決定好他的非婚生子女是證人還是證物再來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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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系教授:「放什麼春假啊你們。」
某前大法官:「這是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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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期中考剛考完就要期末考了、哭哭。」
法律系學生:「我們的期中考和期末考混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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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那個誰誰的小孩好可愛喔!」
法律系學生:「那個誰誰出產的天然孳息好可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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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那女的妝也太濃了吧,好噁心。」
法律系學生:「看到前面那濃妝女了嗎?我們都可以向她請求精神上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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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你這人渣給我閉嘴!」
法律系學生:「剛剛有個連權利能力都沒有的東西在對我發出聲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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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可以叫熱舞社不要大中午的就在操場上面擺動他們的象腿嗎?」
法律系學生:「這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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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我們分手吧!」
法律系學生:「我對你的扶養義務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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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公車怎麼老是過站不停。」
法律系學生:「公車司機都不接受我的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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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有沒有男/女朋友?」
法律系學生:「這標的物自始客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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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為什麼真善美戲院的螢幕這麼小,座位卻這麼多?」
法律系學生:「真善美的螢幕和座位不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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